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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排污费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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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煤矿山排污费核定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全文)矿井采矿水仓采场工作

    2023年5月21日  非煤地下矿山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和通风系统的能力,充填采矿方法充填能力。 除尘和通讯系统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非煤露天矿山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 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详解:定义、分类、计算公式及

    2024年4月28日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详解:定义、分类、计算公式及登记表 第一条 为科学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二)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2022年2月16日  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非煤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工作矿业公司环保

    2022年6月1日  发布于:陕西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的环保工作方针,控制和逐步消除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改善矿业公司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规范矿业公司环境保护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

    2020年2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

    2003年11月26日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我局于2003年4月15日发出《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3]64号),各地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了改进意见,结合我局排污申报、环境统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确认 办事指南

    2024年6月26日  办理流程 1、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经所在县(市、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务中心市经信局窗口办理; 2、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3、审查合格后,市经信局同意确认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县(市、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并抄送矿山企业;4、对不予确认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县(市、区)非煤矿

  • 2020年(冶金行业)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

    第四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非煤矿山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核查开采回采率、矿产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2023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后的设计审查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全文)矿井采矿水仓采场工作

    2023年5月21日  非煤地下矿山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和通风系统的能力,充填采矿方法充填能力。 除尘和通讯系统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非煤露天矿山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 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详解:定义、分类、计算公式及

    2024年4月28日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详解:定义、分类、计算公式及登记表 第一条 为科学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二)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2022年2月16日  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非煤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工作矿业公司环保

    2022年6月1日  发布于:陕西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的环保工作方针,控制和逐步消除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改善矿业公司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规范矿业公司环境保护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

    2020年2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

    2003年11月26日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我局于2003年4月15日发出《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3]64号),各地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了改进意见,结合我局排污申报、环境统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确认 办事指南

    2024年6月26日  办理流程 1、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经所在县(市、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务中心市经信局窗口办理; 2、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3、审查合格后,市经信局同意确认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县(市、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并抄送矿山企业;4、对不予确认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县(市、区)非煤矿

  • 2020年(冶金行业)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

    第四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非煤矿山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核查开采回采率、矿产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2023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后的设计审查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全文)矿井采矿水仓采场工作

    2023年5月21日  非煤地下矿山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和通风系统的能力,充填采矿方法充填能力。 除尘和通讯系统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非煤露天矿山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 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详解:定义、分类、计算公式及

    2024年4月28日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详解:定义、分类、计算公式及登记表 第一条 为科学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二)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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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16日  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非煤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工作矿业公司环保

    2022年6月1日  发布于:陕西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的环保工作方针,控制和逐步消除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改善矿业公司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规范矿业公司环境保护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

    2020年2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

    2003年11月26日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我局于2003年4月15日发出《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3]64号),各地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了改进意见,结合我局排污申报、环境统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确认 办事指南

    2024年6月26日  办理流程 1、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经所在县(市、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务中心市经信局窗口办理; 2、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3、审查合格后,市经信局同意确认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县(市、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并抄送矿山企业;4、对不予确认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县(市、区)非煤矿

  • 2020年(冶金行业)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

    第四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非煤矿山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核查开采回采率、矿产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2023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后的设计审查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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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5月21日  非煤地下矿山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和通风系统的能力,充填采矿方法充填能力。 除尘和通讯系统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非煤露天矿山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 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详解:定义、分类、计算公式及

    2024年4月28日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详解:定义、分类、计算公式及登记表 第一条 为科学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二)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2022年2月16日  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非煤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工作矿业公司环保

    2022年6月1日  发布于:陕西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的环保工作方针,控制和逐步消除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改善矿业公司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规范矿业公司环境保护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

    2020年2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

    2003年11月26日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我局于2003年4月15日发出《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3]64号),各地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了改进意见,结合我局排污申报、环境统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确认 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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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年(冶金行业)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

    第四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非煤矿山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核查开采回采率、矿产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2023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后的设计审查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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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28日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详解:定义、分类、计算公式及登记表 第一条 为科学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技术规范,制定本标准。 (二)符合行业准入条件,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特种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2022年2月16日  为进一步提高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推动非煤矿山行业安全高质量发展,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制定了《关于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 非煤矿山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工作矿业公司环保

    2022年6月1日  发布于:陕西省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的环保工作方针,控制和逐步消除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改善矿业公司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规范矿业公司环境保护

  • 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煤炭加工—合成气和液体燃料

    2020年2月28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

  •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

    2003年11月26日  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 我局于2003年4月15日发出《关于排污费征收核定有关工作的通知》(环发 [2003]64号),各地环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了改进意见,结合我局排污申报、环境统

  • 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确认 办事指南

    2024年6月26日  办理流程 1、矿山生产能力核定经所在县(市、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签署意见后,报市政务中心市经信局窗口办理; 2、市经信局组织专家进行审查;3、审查合格后,市经信局同意确认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县(市、区)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确认文件并抄送矿山企业;4、对不予确认的项目,以书面形式向项目所在县(市、区)非煤矿

  • 2020年(冶金行业)安徽省非煤矿山生产能力核定标准(暂行

    第四条核定非煤矿山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非煤矿山综合生产能力。 同时核查开采回采率、矿产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

    2023年11月14日  为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源头管理,进一步规范安全设施重大变更后的设计审查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研究制定了《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重大变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