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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石料加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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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乐石料加工厂

  • 代表、专家点评: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 以司法

    2022年3月11日  被告石料加工厂建筑及道路违法占用林地、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开采原料、破碎、筛分,造成遗迹周围大片林地裸露空化,对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 【典型案例】河北省保定市人民检察院 诉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3日  2021年6月23日,保定市院依法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1.判令被告停止侵害,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2.将其破坏的生态环境限期修复至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若不能完成修复工作,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

  • 明长城紫荆关段被石料加工厂侵占破坏,保定检方提起公益诉讼

    2021年6月23日,保定市院依法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1.判令被告停止侵害,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2.将其破坏的生态环境限期修复至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若不能完成修复工作,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元;3.赔偿林地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费用81元,并支付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金81

  • 保定中院审理的市检察院诉易县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

    2023年2月9日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石料公司立即停止侵害并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修复生态环境或赔偿上述修复费用,赔偿上述林地生态功能损失并支付等额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金,负担该案鉴定费,在国家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 保定中院审理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河北省保定市

    2021年9月29日  被告公司非法占用“明长城紫荆关段”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修建石料加工厂,开采原料、破碎、筛分,造成遗迹周围大片林地裸露空化,对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判令被告公司立即停止侵害

  • 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文物局长城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2021年6月23日,保定市院依法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1.判令被告停止侵害,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2.将其破坏的生态环境限期修复至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若不能完成修复工作,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

  • 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民事公益诉讼中,侵权人如何担责?

    2024年1月29日  案例要旨:石料加工厂位于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其建设、扩建和生产经营行为危害长城历史风貌、环境风貌,侵害民族精神和民族感情,经检察机关检查监督,石料加工厂应当立即停止对生态环境的侵害,赔偿生态功能损失并支付等额

  • 民乐县海潮石料厂 爱企查

    2024年6月26日  民乐县海潮石料厂成立于2007年08月01日,位于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海潮坝河,目前处于注销状态,经营范围包括石料的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 保护长城遗迹,弘扬民族精神!十大提名案件之首例长城保护

    2022年2月19日  河北省保定市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建筑及道路位于紫荆关长城小盘石村南长城3段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该公司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违法占用林地、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开采原料、破碎、筛分,造成遗迹周围大片

  • 代表、专家点评:河北法院审理长城保护公益诉讼案 以司法

    2022年3月11日  被告石料加工厂建筑及道路违法占用林地、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开采原料、破碎、筛分,造成遗迹周围大片林地裸露空化,对古长城遗迹以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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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4月23日  2021年6月23日,保定市院依法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1.判令被告停止侵害,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2.将其破坏的生态环境限期修复至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若不能完成修复工作,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

  • 明长城紫荆关段被石料加工厂侵占破坏,保定检方提起公益诉讼

    2021年6月23日,保定市院依法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判令:1.判令被告停止侵害,限期拆除其石料加工厂;2.将其破坏的生态环境限期修复至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若不能完成修复工作,则应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13元;3.赔偿林地生态环境功能损失费用81元,并支付破坏生态惩罚性赔偿金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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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乐县海潮石料厂 爱企查

    2024年6月26日  民乐县海潮石料厂成立于2007年08月01日,位于甘肃省张掖市民乐县海潮坝河,目前处于注销状态,经营范围包括石料的开采***(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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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定中院审理首例长城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河北省保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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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护长城遗迹,弘扬民族精神!十大提名案件之首例长城保护

    2022年2月19日  河北省保定市某石料加工有限公司石料加工厂建筑及道路位于紫荆关长城小盘石村南长城3段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该公司未依法办理审批手续,违法占用林地、长城文物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开采原料、破碎、筛分,造成遗迹周围大片